景觀小品在我國并沒有明確的定義一般泛指室內外空間中一切具有美感的、為環(huán)境所需、能滿足人們某種日常行為而設置的人為小品構筑物,如一樘通透的花窗、一組精美的隔斷、一塊新穎的展覽牌、一盞靈巧的園燈、一座構思獨特的雕塑,乃至小憩的坐椅、湖邊的汀步等。建筑小品一般都既具有簡單的實用功能,又具有裝飾性的造型藝術特點:由于其體量小巧,一般不具有可供游人進入的內部空間。
景觀小品是景觀中的點睛之筆,一般體量較小、色彩單純,對空間起點綴作用。景觀小品集具有實用功能,又具有精神功能,包括建筑小品一雕塑、 壁畫、亭臺、樓閣、牌坊等;生活設施小品一座椅等。
在環(huán)境設計當中體量較小的景觀小品同樣影響著環(huán)境的整體形象,人們不僅要重視景觀小品在環(huán)境中的位置更要注重它的精神和文化內涵。
在景觀設計中使用景觀小品時應充分考慮到它的藝術形式與美感,這樣的景觀小品才會使得整個景觀空間生動鮮活起來。
漫步在定海街頭,一個個構思精巧的景觀小品矗立在城市綠地、公園、廣場等醒目位置,它們與城市風景交相輝映,營造了“抬眼可見、駐足可觀、步步文明”的氛圍,成為一道亮麗的文明風景線。自創(chuàng)城以來,通過精準發(fā)力、創(chuàng)新載體,將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宣傳與城市景觀打造結合,通過景觀小品、創(chuàng)意設計等,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講文明樹新風”、關愛未成年人等內容融入全國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中,在潛移默化中傳播文明新風。
日益增多的精品園林和景觀小品帶如今備受市民的喜愛,與此同時,街頭新增的小游園和景觀小品給人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趣味。奇石、雕塑、景墻、園椅、園燈、宣傳牌等景觀小品隨處可見。
在景觀設計的使用中,我們不能忽視其精神功能,而只是濫竽充數,隨意的濫用勿用。
大部分的景觀小品都有實用性功能,可以滿足人們的使用功能需求,如:路燈可以為人們在黑夜中提供照明;座椅、長凳、各種亭子可以給人們提供休憩的場所;路標與指示牌給為人們提供指引的作用;兒童游樂設施,可為兒童們提供一個玩耍、嬉戲、娛樂的空間環(huán)境;各項健身器材為人們提供休閑、健身的場所。還有一些景觀小品,如:景觀墻、文化墻、宣傳欄等能起到宣傳城市文化、人文傳統、當地風俗的功能與作用。
景觀小品本身就具有很強的裝飾性和個性特色,對整個城市景觀環(huán)境的美化起到了很大的影響,是城市景觀環(huán)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并起著巨大的作用力。景觀小品不僅能體現出景觀環(huán)境的整體形象,更能夠表現出一個城市區(qū)域的歷史文化與時代特色。
現代園林景觀小品,在給人提供舒適的實用的同時,也給人以審美欣賞。常常能在景觀小品布景的時候,很好的劃分設置空間,表現出獨有的肌理紋路造型風格,因而它自身也就成了一種獨立的景觀。景觀小品有著靈活多變的功能和特點,可以說對于它的把握并無規(guī)律可循,常常都是出于設計者或是個人的喜好,根據一定的搭配原則,隨意添加,表現出強烈的個性化和隨意性。這也就使得景觀小品更不可能像主體建筑那樣,形成清晰的規(guī)律,有獨特的藝術規(guī)律。從這點上來說呢,景觀小品也是需要更加科學化,藝術化。
城市景觀小品、公益廣告向公眾傳達文明道德觀念,提高市民文明程度,承擔著宣傳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凈化社會環(huán)境,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的重大職責。